山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
2025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5〕10 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委,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各高等职业院校: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教育强国和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职业教育服务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成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等10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5年5月11日至17日。
(二)主题:一技在手,一生无忧。
二、主要活动
为推动各市、各高职院校用好一周时间,合理安排不同活动主题,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5年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推出“主题活动日”。教育部等10部门分别在本系统内牵头组织开展若干项全国性活动(见附件1)。省级层面分别在济南市、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举办“‘职’向未来 ‘普’写新篇”职普融通体验日、“‘班·墨学院’:点亮全球技能之光”职教出海展示日活动。各市、各高职院校和有关单位可根据2025年活动周主题及全国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认真做好活动周相关组织工作,设计实施一批有含金量、辨识度、影响力的典型活动。
(一)职教发展研讨日。各市要围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就本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实在在地把职业教育搞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职业教育建设改革等开展研讨和宣传活动。鼓励各地推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职业教育。
(二)职普融通示范日。各市、各高职院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职业启蒙”教育,推动学生增强职业认知、树立职业理想。组织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新形态、新职业推介及体验活动,引导社会群众充分认识、了解职业教育。
(三)产教融合示范日。各市、各高职院校要组织宣传职业教育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成效,如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情况,服务乡村振兴、工业经济“头号工程”、海洋强省建设等成果。
(四)职教出海展示日。各市、各高职院校要以“班·墨学院”为主体,组织宣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最新成果,展示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服务我省大型企业海外发展成果。鼓励高职院校在国(境)外“班·墨学院”同步举办相关活动。
(五)技能人才风采日。各市、各高职院校要邀请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国工匠,齐鲁工匠等走进学校作主题报告、举办讲座,分享求学求艺经历、共话劳模工匠精神。各地、各高职院校可结合实际开展技能人才供需对话活动,举办毕业生校园双选会暨实习推介会。
(六)职教志愿服务日。各市、各高职院校要开放场地或者走进社区,利用专业技术技能为市民群众和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护理、家电维修保养、非遗传承展示等方面的服务。要积极组织师生员工进村入户,运用掌握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助力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通过开展“技能下乡活动”服务乡村振兴。
(七)地方特色活动日。各市、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区域特色、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亮点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各市教育(教体)局要发挥统筹协调、沟通联络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活动组织实施。各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要组织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全方位宣传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改革发展成果、典型集体和人物等,充分展示职业教育良好形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工会、共青团、中华职业教育社要结合本系统的全国性活动,积极组织相关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各类群体开展好相关活动。
(二)遵守纪律要求,规范过程管理。各活动举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廉洁、平稳有序。
(三)认真制定方案,及时总结复盘。各市、各高职院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设计活动周宣传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与宣传。活动周期间,要及时将典型案例、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我厅将择优在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专题网站(http://hb.dzwww.com/s/11192.html)上发布,并协调相关省级或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周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25年5月25日之前将活动周总结报告与《2025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按此要求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活动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李胜红,联系电话:0531-51793808,电子邮箱:zjc02@shandong.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金,联系电话:0531-51788150,电子邮箱:yujrst@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5年4月30日